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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作者:  出处: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 2006年11月24日 
    转变观念 创新方式 注重实践

    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建设者。他们的思想行为如何,预示着国家的前途。帮助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是新时期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的一项重大课题。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为青少年的成长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应抓好以下三点:

    转变教育观念。思想品德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能够按照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行动的主体。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既要使他们懂得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更要使他们能够自觉践行这些基本行为规范。“知”、“情”、“意”、“行”是德育过程的有机构成要素,不可偏废。但在实践中,一些教育工作者往往容易停留在认知层面,注重受教育者掌握了多少德育方面的知识,而忽视了情感、意志等因素的功能与作用,未能把“知行合一”作为最重要的目标。教育工作者应转变教育观念,在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信念、外化为行动上下功夫。在教育过程中,既要授之以知、晓之以理,更要动之以情、导之以行。

    创新教育方式。荣辱观不是预设的,在很大程度上它是生成性的,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生成的。以往青少年德育工作的一大弊病是“空”,即说的都是大道理,却脱离了青少年的生活实际,难以引起他们的共鸣。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必须贴近青少年的现实生活,从中寻找德育的素材和契机。应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手拉手”、“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三下乡”、“18岁成人仪式”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让他们在生动的实践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观念,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努力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 

    坚持实践第一。对广大青少年来说,知荣明耻的目的不是坐而论道,而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应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落实到他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之中,落实到为校园添光彩、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之中,使青少年在实践中感受真情、领悟崇高、体验光荣,不断提高道德水平,从而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夏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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