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我们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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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10 11:35:26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大同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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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薄宏林)带薪休年假,对整日紧张工作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件有益健康的事情。连日来,记者采访得知,我市多数企业员工享受带薪休年假情况不容乐观。     就带薪休年假一事,记者曾采访过许多市民,他们均表示不知道。一些商场的服务人员表示,别说年假,就连春节、国庆这些法定节假日都不休息,商场每天加班,越是节假日越忙。此外,一些已经实行年假制度的单位员工因故无法休年假,同样得不到补偿。     记者采访得知,通常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实施较好,而一些企业尤其是私企,为了尽量压缩成本,加之管理不规范,带薪休假制度形同虚设。据了解,导致员工没休年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工作太忙,没时间;激烈的竞争压力,担心休假丢掉工作;企业根本就没有让员工休年假的具体规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年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年假。”然而,该规定过于宽泛,缺乏细化规定,给用人单位在执行制度方面留下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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