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2006年十大打假维权案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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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12 10:13:39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大同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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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高雅敏)2006年,我市工商系统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较好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维护市场秩序做出了新的贡献。在“3·15”即将到来之际,市工商局昨日向社会公布2006年十大打假维权案件。     云中商城小商品市场化丽     文化用品店假冒派克笔案     10月17日,市工商局消保科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对云中商城小商品市场化丽文化用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经销部销售的“派克笔”,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当场对2014支“派克笔”和144支“派克”笔芯进行了查扣,并进行立案调查。后经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委托的打假员确认,所查扣的商品属侵权商品,遂对当事人作出停止其违法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处罚决定。     李密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      4月17日,市工商局南郊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对南郊区富民农资经销部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销售假冒伪劣硝酸磷化肥。经检验该化肥属不合格产品,便将该批劣质化肥全部追回并予以没收,将农民的货款及时退还。对其作出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810元、没收假冒伪劣化肥405袋、罚款14377.5元的处罚决定。     秦润侵犯“梨花春”     注册商标案      4月26日,市工商局矿区分局在校南街查获一车“九年梨花春酒”,发现当事人秦润属擅自购进销售,执法人员当场封存了210箱“梨花春”酒。后经厂家鉴定该酒为假冒。当事人的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共销售假冒“梨花春”酒3万余件,非法经营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矿区分局办案人员认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经超出行政处罚的范围,将该案移交应县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进行立案调查。     城区诚众化工经销部销售未标     注生产日期的食品添加剂案     3月6日,市工商局城区分局北关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城区诚众化工经销部销售厂址为“广东省阳东县”的“香兰素精”,名称为“新鸿兴烘焙果酱”的食品添加剂外包装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违法销售产品货值总计3.8万元。遂对其作出责令停止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商品、罚款人民币11000元的处罚决定。     贾桂英非法加工     劣质酱油和醋案     10月8日,市工商局新荣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对新荣区光明村一加工劣质酱油和醋的黑窝点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贾桂英生产的酱油和醋,是拿老抽王和醋酸水,加上色素兑水而成。遂对其作出了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决定。     东关信誉摩配店销售     假冒统一牌润滑油案     8月12日,市工商局消保科执法人员在北京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的配合下,对东关信誉摩配店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内有兰色重负荷4T统一牌润滑油550桶,黄色4T统一牌润滑油343桶,合计893桶。经鉴定和核实,这893桶统一牌润滑油全系假冒厂址和商标的假冒产品。遂对当事人作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893桶假冒统一润滑油、罚款人民币10030元的处罚决定。     邓念学使用工业盐     加工豆腐干案     7月31日,市工商局南郊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邓念学在南郊区赵家小村使用工业盐加工豆腐干,南郊分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遂对其作出取缔、罚款人民币4000元、没收非法所得1000元、没收工业盐15袋(1500斤)的处罚决定。     云中商城佳丰日化经销部     经销假冒洗发露案     4月19日,市工商局消保科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对云中商城佳丰日化经销部进行检查,发现该经销部涉嫌经销假冒宝洁公司洗发露。后经厂家鉴定,当事人的行为确属假冒宝洁公司厂名厂址行为。鉴于上述情况,对其作出没收全部假冒产品、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处罚决定。     孟进兵购销病死猪案     3月21日,天镇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一辆三轮车行迹可疑,检查后发现该车上有死猪4头,重量约400公斤,价值约215元。调查后得知,当事人孟进兵从天镇县南河堡、高家店等村收购病死猪,然后拉回河北省张家口市进行销售。遂对其作出没收病死猪4头、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处罚决定。     周爱国无照销售假冒啤酒案     7月12日,市工商局开发分局接到举报,对市区内金牛建材城南侧周爱国住处进行检查,发现该人涉嫌经销假冒青岛啤酒,销售的是青岛海越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啤酒,使用的是青岛啤酒专用瓶。遂对其作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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