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发布信息 ·用户注册 ·用户中心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顾客住宿一宵汽车被贼偷走海风俱乐部拒绝赔偿
发布时间:2007-03-30 09:19:44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大同晚报
    (记者  薄宏林)30日,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到海风俱乐部住了一晚上,没想到停放在俱乐部门前的自备轿车竟然不翼而飞。
    3月26日晚10时许,李先生到位于雁同西路的海风俱乐部住宿,在该俱乐部保安的指领下,他将自备车桑塔纳2000停放在俱乐部门前,保安对他的轿车进行了登记。李先生说,次日上午9时许,他出门取车时,发现轿车不见了。急忙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李先生认为,在俱乐部住宿,俱乐部应对其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负责,况且保安已对车辆进行了登记,理应认真看护,并对他丢失的汽车赔偿,但时至今日事情也未得到解决。
    3月28日下午,海风俱乐部相关负责人称,保安对车辆做登记,是为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检查。若顾客在俱乐部内丢失财物,他们负责赔偿,但对李先生这种情况,不予赔偿。
    据了解,《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本文已被浏览 318 次)
 发布人:bigfish
 → 推荐给我的好友
上篇文章:本市交警包校落实交通安全措施
下篇文章:我市出资1400万元回购15户企业不良贷款
  → 评论内容 (点击查看)   共0条评论,每页显示5条评论   浏览所有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 发表我的评论
您的姓名: 您的Email:
评论内容:
250字内
发表评论:  新大同网友情提示:您好像还没有 注册 或还没有 登陆 本站?!    发表评论须知 →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您发表的任何评论内容;
  •  大同经济风云人物颁...
     看,大同要变样了
     东方罗马杯第二... 
     你的投票影响大同经...
     耿彦波御河西路现场...
     大同,好一座尊老敬...
     华夏第一凤壁诞生大...
     岩松:看日本报道中...
     DTTV第二届大同...
     华林新天地盛大开业 ...
     农村巨变展新颜——...
     我市召开动员会部署...
     大同大爱再暖四川同...
     控烟专家综合督导“...
     “慈爱阳光”照亮求...
     新拓改道路交通... 
     热源供热量不足 居...
     多部门联合 我... 
     姚明庆幸腹股沟伤势...
     王志就任丽江副市长 ...
    关于我们   大同聊吧   友情链接   留言   TOP
    版权所有:新大同网  http://www.sxdt.com.cn/       
    客服1:新大同网真诚为您服务。   客服2:谢谢。      晋ICP备06005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