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决定祖龙工程停止建设重新论证 |
|
发布时间:2007-04-01 09:06:57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大河网 |
|
大河网3月31日报道 新郑市祖龙公司在始祖山建21公里长的“华夏祖龙”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批评。3月31日下午,作为被祖龙公司负责人称作支持“华夏祖龙”项目建设的新郑市政府,第一次就“华夏祖龙”事件作出了书面回应。
新郑市政府在书面回应中称,2007年3月20日,郑州祖龙公司在各种手续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再次私自动工建设“华夏祖龙”。经媒体披露后,引起新郑市的高度重视。3月24日下午,新郑市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该项目也于当天下午停建。
书面回应指出,2002年4月,广州人郭圣海构思在始祖山上自筹资金建设一条象征中国民族的华夏巨龙,之后开始运作。按照公司设想,“华夏祖龙”是一个文化旅游项目,龙身长21公里,宽6米,龙头高29.9米,投资概算约3亿元。2002年12月18日,“华夏祖龙”项目在未办理环评、用地、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建成龙头主体工程和460米长龙身,占用荒山4.1亩(2760平方米)。2003年初,新郑市有关部门发现“华夏祖龙”违规建设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勒令其停工,搁置至今。其间,新郑市有关部门多次催促项目方尽快依法按程序报批。
2005年10月,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祖龙公司)正式接手 “华夏祖龙”项目。2007年初,祖龙实业公司与深圳雄伟诗书画社合作,由深圳雄伟诗书画社负责项目的策划和招商,祖龙公司负责工程建设,共同推进“华夏祖龙”的建设。3月20日(农历二月二,民间俗称“龙抬头”的日子),祖龙公司在尚未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利用这一传统民俗节日,宣传“华夏祖龙”,为该项目招商引资,并擅自重新开工建设。
3月24日,“华夏祖龙”违规建设被《河南商报》报道后,新郑市主要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华夏祖龙”项目违规建设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尽快将情况调查清楚,迅速依法处理。会后又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国土、环保、规划、文化、旅游、林业、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华夏祖龙”项目进行全面调查。
经新郑市政府调查,祖龙公司在在未完善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重新开工建设“华夏祖龙”属违规建设行为。据此新郑市决定:
1、“华夏祖龙”工程立即停止建设。
2、责令祖龙公司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对此项目重新进行科学论证,依法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3、对祖龙公司前期违规建设问题,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
目前,祖龙公司已虚心接受处理,并于3月24日下午停止建设“华夏祖龙”,现场施工的各种设施、机械也已经全部拆除完毕,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
书面回应显示,从“华夏祖龙”私自动工建设被媒体披露到目前全部停工,新郑市在整个问题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始终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舆论监督,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查明真相,处理到位。
新郑是黄帝故里,新郑市一直把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始祖山做为一项保护、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无比光荣的工作。“华夏祖龙”的擅自动工建设,给广大崇敬和热爱黄帝文化和龙文化的群众带来情感上的伤害。对此,新郑市政府表示理解。新郑市政府表示将认真听取媒体和网民的批评和建议,欢迎新闻媒体继续对黄帝故里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欢迎广大网民继续关心支持黄帝故里的环境保护。
在回应中,新郑市政府肯定了广大招商企业对新郑市的贡献。新郑市2006年成为全国百强县(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广大招商企业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有目共睹的。
在书面回应的最后,新郑市政府承诺,新郑市将一如既往地热忱欢迎所有来新郑投资创业的客商,并坚决地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本文已被浏览 334 次)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