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抢劫少女逼其卖淫 矿区打掉兰犯罪团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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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12 11:28:49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大同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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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雅敏 赵超)11日矿区公安分局向媒体通报称,该分局刑警一中队打掉了一个以兰国举为首的强迫少女卖淫、强奸、抢劫团伙,该团伙利用欺骗、强迫等手段,将少女骗到手后,先实施强奸、轮奸、抢劫,之后将其送至河北定州市强迫其卖淫。现初步查明,已有12名少女受害,该团伙涉重特大案达20多起。目前团伙中的10人已被抓获。     据警方介绍,2005年1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高某(在逃)、兰国举、徐某从浑源师范将小华(化名)骗走,后强拉至广灵一旅店,殴打威胁后,由兰国举实施强奸。第二天,他们便乘出租车将小华送至河北省定州市李亲顾镇一洗浴中心,强迫小华卖淫,因小华坚决不从,第三日,不得已才将小华放回。    2005年12月5日,王某、高某、兰某、徐某、武某、孟某经预谋后,由高某以假装招聘怀仁某饭店服务员为名,骗取小佳(化名)、小芳(化名)的信任后,将二人带至怀仁县陶瓷厂附近,兰、王等人强拉两名女孩上车,当晚两名女孩被送至广灵一旅店,由兰、王、徐实施轮奸、抢劫后,于2005年12月6日送小佳、小芳至定州市一洗浴中心,强迫她们多次卖淫。2005年12月9日,除徐某以外的其他团伙成员又去怀仁。兰国举到一茶社骗出两名唱戏女子小丽(化名)、小玉(化名),用车强拉至广灵一旅店,由兰、高对二女实施强奸、抢劫,12月10日送至河北定州一洗浴中心,强迫二女多次卖淫,直至2005年12月17日,定州市公安局成功解救了小佳、小芳、小丽、小玉4人。     矿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接到受害人报案后,迅速展开侦破,于2006年9月将兰国举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王某闻风而逃,被列为网上逃犯。2007年3月20日晚,刑警一中队探长部秀成带领民警李忠泰、安志刚连夜赶赴浑源,在浑源师范学院保卫科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王某(19岁,浑源师范学院学生)在学院学生公寓宿舍内抓获。     目前兰国举犯罪团伙已有10名成员被抓获,大同、朔州警方正在全力追捕在逃的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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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6 Makalah  |
评:Now that聮s sutlbe! Great to hear from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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