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5月1日起限制滥用抗菌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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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15 09:14:32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山西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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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省医政工作会议上公布,从5月1日起,山西省将实行《山西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及分级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面对多如牛毛的抗菌类药物,《办法》中首次规定要首选疗效肯定、安全、有效、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对非限制使用、限制性使用、特殊使用作出了明确的划定。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的非限制使用药物,办法首选使用。 
限制性药物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应控制使用。 
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使用。 
在实际过程中,《办法》表示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一天用量。 
有细菌才能用抗菌药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或是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的患者才能使用抗菌药物。.反之,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都不能使用抗菌药物。 
选用抗菌药物,要以采集的标本或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的结果为依据,如果患者病情危重,严重感染,也没有检验结果,则可根据临床诊断经验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先给予抗菌药物治疗,检验结果一旦出来,对先前给药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应及时换药。 
对社区内感染病情比较轻或刚开始治疗的患者,要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内感染比较严重、难以治疗的重症患者应根据其临床表现及感染的部位,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 
医生开药价低作用好 
如果同时可以选用几种药物,要给患者首选价格低廉、抗菌作用好、不良反应少的青霉类、头孢菌素等抗生素。如需局部用药时应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要避免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为避免耐药性,临床医师给患者选择使用抗菌药物时,要对患者的疾病状况、所用抗菌药物的特性以及不良反应给予患者适当的剂量。病情较轻的患者可选择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病情较重的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可采用静脉给药,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 
重要器官手术以非限制抗菌药物为主如涉及重要器官或异物植入的手术,如头颅、心脏、眼内、胸部、骨、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大型清洁手术,以非限制性抗菌药物为主。在糖尿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的情况也可参照非限制性抗菌药物。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胃、肠、肺、耳鼻咽喉科,妇产科,口腔颌面外科等手术,手术时需用抗菌药物,原则上预防用药时间为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如阴道子宫切除手术,可用药至术后2-3天。 
由于胃肠道、尿道、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严重污染的手术,如脓疡切开引流、化脓性胆管炎、骨髓炎、肠穿孔、腹膜炎等术前已明确感染的手术,从手术一开始至终都要使用抗菌药物。 
要求在实施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如疝、乳房、甲状腺、精索静脉、大隐静脉曲张等一般中小清洁手术,原则上可不用抗菌药物。如需使用,可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使用一个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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