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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7家单位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07-12-07 17:01:26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大同日报
    (记者 霜红 实习生 杨沫) 自去年9月1日我市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来,截至目前,共有7家单位因拒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被行政处罚。
    据市城市生活垃圾征费处的有关负责人讲,生活垃圾是城市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我市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去年9月1日起,对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开征一年多来,多数单位支持这项工作,积极缴纳。但执法人员虽多次向宾西路金港浴园、操场城东街金航宾馆、新建西路同仁医药连锁店、大北街白宫婚纱摄影楼、新建南路国欣手机广场、大西街万人商厦、大北街千子莲洗足连锁店7家单位催缴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的垃圾处理费时,这7家单位都拒缴。执法人员随后对这7家单位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日前,除大北街千子莲洗足连锁店接受了处罚并缴纳了垃圾处理费之外,其余6家单位仍拒不缴纳相关费用。对此,他们将对这6家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位负责人呼吁,征收垃圾处理费是为了给大家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希望大家主动配合,积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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