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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08-03-20 11:42:46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大同日报
  (记者 宋芳 李雪峰) 3月17日、18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制定《大同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升、马维平深入我市城区、南郊区,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认真征求和听取了各有关部门、各界人士的意见。
  开门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一贯坚持的立法宗旨。早在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时,为防止动物、宠物传播疾病,我市就开始酝酿出台大同市养犬管理办法。随着犬患问题的日益严重,市人大常委会对养犬管理工作相当重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王瑞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出台《大同市城镇养犬规定》的议案。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办法(草案)》的制定列入2007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市公安局、市人大内司委草拟了《办法(草案)》初稿,并多次开展调研,对《办法(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和论证。为了使该《办法(草案)》更具地方特色,充分反映民意,发挥广大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广泛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修改《办法(草案)》的主要参考。
  在调研座谈中,城区、南郊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公安、市容、疾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街道、社区有关负责人以及广大市民围绕《办法(草案)》畅所欲言。公安、市容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办法(草案)》的制定非常及时,养犬已经造成了破坏环境、噪音扰民、犬咬伤人、传播细菌疾病等问题,治理犬患刻不容缓,但治理和执行起来仍有难度。各街道、社区负责人认为,《办法(草案)》应该进一步加以完善,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切合实际,真正使我市的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有的市民则认为,养犬收费门槛过高,而且办证程序复杂,应实行低收费高处罚和人性化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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