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初步建起社会救助体系惠及七分之一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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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20 11:52:50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大同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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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宋芳)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已初步建立起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主要内容,覆盖城乡以及特困人口、灾民群众、五保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孤残儿童、优抚对象等占全市人口七分之一、近50万人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体系。    据了解,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72614户、175369人,农村低保对象43294户、67816人。为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民利,2007年以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下,创新工作,突出重点,逐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在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市民政部门加强动态管理,实行按季审核,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2007年上级财政共下拨我市低保金1.9695亿元,市级投入1010万元,保证了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去年我市新进城市低保对象1.4万人,清退对象1.7万人。     在农村低保工作方面,市政府于去年召开了全市农村低保排查摸底动员会,为进一步健全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奠定了基础。从2007年11月1日起,我市农村低保对象的年人均补助水平也由360元提高到432元。     在城乡医疗救助方面,2007年市政府出台了《大同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并在《大同日报》上全文公布,使我市的11个县区全部纳入全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全市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公开化、制度化。同时我市9个农业县区也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全年我市共救助低保对象患者1099人,人均救助2625元。     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在我市也得到落实。全市17140户、18343名农村五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从2007年11月1日起,省财政对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至1200元。全市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9%。     在自然灾害救助方面,全市9个农业县区都组建了应急救援队伍,天镇、阳高、广灵三个县建起救灾物资储备库,市储备库也完成改造任务。2007年全市共下拨救灾款2710万元,131万遭受严重旱灾的农民冬春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在优待抚恤政策落实方面,2007年全市下拨优抚事业费1350万元、老党员生活补助金126.56万元。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我市确定解放军322医院为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定点医院,签订了减免、优惠部分医疗费用的协议。     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确保政策落实,2007年我市年保障资金达到近3亿元,保障了近50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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