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如何调价﹖ 50余名代表听证会上畅所欲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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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0-29 11:04:34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大同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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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乔学府) “上调居民用水价格已势在必行,关键看如何调,调多少?”28日,在市物价局组织召开的推行水价改革、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价格听证会上,50余名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代表畅所欲言,形成共识。     大同市严重缺水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而利用价格杠杆来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继而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昨日,受省物价局委托,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价格听证会。普通消费者、专家、相关部门人员共42名正式听证代表及10余名旁听代表出席了听证会。     大同市惟一一家有供水资质的企业——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作了调整大同市自来水价格申请方案的陈述报告。公司认为,调整自来水价格可进一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理顺城市供水价格,有效促进节约用水。同时补偿公司亏损,维持正常运营,确保我市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为此提出两个调价方案,涉及居民生活用水、企业用水、特行用水等方面。听证会主要讨论居民生活用水,两个方案分别是每立方米上调0.7元和0.6元。由于水表出户工作推进较难,“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暂时无法大面积实行。     代表们普遍认为,上调水价合情合理,势在必行。而针对上调水价,代表们一致提出如何保障低收入特困群体利益的问题。自来水公司在申请方案中也提出水价优惠方案,即按年度向特困户返还一定额度的水费,待政府批准后执行。代表们关注的另一个焦点是上调多少的问题。代表们认为居民用水价格上调应当考虑人们的承受能力,不易太高。并且,高耗水企业特别是洗浴业、洗车业应加大上调幅度。代表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认真测算后决定具体调价标准,并对水价上调后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而自来水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更好地服务社会。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后将把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然后逐级上报市政府、省物价局审批,最终确定调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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