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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本报记者勒索钱财被拘
发布时间:2006-11-23 09:52:52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大同晚报
    日前,根据群众举报,阳高县公安局抓获两名假冒本报记者勒索钱财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和肖某,并将其刑事拘留。
    15日下午3时许,阳高县城金光街金光社区门诊部经营者刘某向县公安局举报,称有两名男子手持摄像机、记者证沿街向各部门索要钱财,可能是假记者。接到举报后,阳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察立即着便衣出警,前往金光街进行调查。在金光街,发现有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正在闲逛,经举报人确认,警察遂上前对这两名男子进行盘查,发现持本报记者证的两名男子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记者证上的姓名不符,便将其带回县公安局进行讯问。
    经查,这两名男子,其中一人姓孙,21岁,大同县聚乐乡人;另一人姓肖,21岁,怀仁县新家园乡人,现住大同县西坪镇水头村。二人交待,从今年10月份以来,他们先后窜至左云、阳高等地,肩扛摄像机,手持大同晚报记者证,以煤矿、门市部、门诊手续不全要曝光为由,敲诈勒索,共作案4起,勒索人民币2400多元。其中,今年10月13日,孙某伙同肖某窜至左云县店湾镇一小煤矿敲诈人民币2000元;11月14日,在大同县一音像门市部敲诈人民币100元,在一门诊部敲诈人民币200元;11月15日,在阳高县新华南街一音像门市部敲诈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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