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8·22”重特大贩运、加工、销售私盐案有新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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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1-23 09:23:48 发布人:新大同网 来源:大同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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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薄宏林)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我市去年破获的“8·22”重特大贩运、加工、销售私盐案的主犯之一王振海日前落入法网。这是记者22日从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获悉的。     经查,2006年8月22日,市盐务分局执法人员在南郊区马军营乡下皇庄村原某部队家属院平房内,查获一批无碘盐及包装用品,其中无碘精盐58.5吨,空无碘盐塑料编织袋1350条,假冒500克精制小包装盐970袋,原盐1.25吨,假冒合格证288枚,假冒500克精制加碘盐纸箱2570个,假冒市盐业分公司区域销售章3枚,封口机一台,价值达56000余元。这些无碘盐系谷同林(河北人,38岁)、王金志(内蒙古人,34岁)、张兴林(灵丘县人,40岁)合伙从湖北孝感、河北黄骅市购得,运来我市加工包装成大同盐业分公司的500克小包装加碘精盐出售,部分以50公斤/袋出售。谷同林、王金志、张兴林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嫌犯交待,他们所购的盐产品是通过湖北刘某(在逃)和河北省一自称叫“王政峰”的人购进的。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七大队经过抓捕“王政峰”后查明,“王政峰”真名叫王振海(河北省人,暂住北京市,37岁),2006年8月卖给张兴林等人8吨小包装精盐、5吨水洗盐,后又卖给谷同林25吨精盐、5吨水洗盐,精盐为500克小包装,包装袋上印有山西省盐业公司专营、山西省盐务管理局监制的字样。1月18日,王振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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